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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兴达(002845)08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。
投资者:上市公司存在破发、破净情形,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、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%的,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。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;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,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。 请问贵公司是否符合减持新规要求?
同兴达董秘:您好,感谢对我司的关注。我司严格遵守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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